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10-20

市政协××界:

  市政协××界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蓝色粮仓建设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工作部署,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深入实施“海洋+”行动计划,着力推进“蓝色粮仓建设”,现代渔业发展实现转型升级, 2015年全年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490亿元,水产品总产量122.7万吨,产值152亿元(含远洋渔业),养殖产量78.7万吨,水产品出口创汇15.1亿美元,全市渔业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

  针对现阶段我市海洋渔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下一步计划按照“在全国率先建成环境友好型、质量效益型、创新引领型、统筹发展型蓝色粮仓”的目标要求,转变养殖发展方式,大力发展节水减排、集约高效的标准化健康养殖;调整产业结构,不断拓展渔业功能,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升设施装备和信息化水平,促进科技兴渔,加快形成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一、打造海洋牧场,发展碳汇渔业

  以人工鱼礁建设为载体,结合生态养殖和增殖放流,推进海洋牧场建设。2016年加快推进黄岛区西海岸、灵山牧业两处海洋牧场建设,完成投资1000万元,礁体投放5万空方。在黄岛区鲁海丰海洋牧场、崂山湾公益型海洋牧场等已建成人工鱼礁区移植马尾藻、鼠尾藻等大型藻类,养殖海带、龙须菜,底播鲍鱼、魁蚶等贝类增殖,同时在海区放流牙鲆、黑鲷、许氏平鮋等恋礁鱼类,发展上层藻类、中层鱼类、下层贝类的立体养殖新模式。同时积极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加快推进养殖节水减排,突出抓好养殖设施设备和池塘标准化升级改造,争取实现2016年全市工厂化养殖规模达到110万平方米,采用封闭式循环养殖等节能环保模式比率达到50%以上,发展深海抗风浪网箱400个以上,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6.5万亩。

  二、强化科技支撑,延伸产业链条

  研究制定我市“蓝色粮仓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按照“突破育种核心技术、促进海水健康养殖、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修复渔业环境和拓展产业空间”的发展思路,重点依托黄海水产所、中科院海洋所、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局一所和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等科研院所为创新支撑,以鲁海丰、蓝色粮仓科技公司、七好生物公司等骨干企业为载体,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建设海洋生物种业多样性与遗传育种、海洋生物营养与饲料、海洋健康养殖与病虫防治、海产品加工等创新平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打造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蓝色粮仓科技创新中心。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渔业设施装备水平

  落实捕捞渔船“双控”管理制度,实施捕捞渔船升级改造,重点扶持150马力以上渔船更新改造和建设,缓解近海捕捞压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渔港设施建设,形成配置合理、布局科学、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标准渔港体系。开展“互联网+渔业”行动,加强青岛市海洋预警预报信息WEB发布平台、青岛市海上渔业安全监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平台、青岛市渔船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及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短信平台、全国海洋渔业安全短波通信网和全国海洋渔业安全超短波通信网等各平台之间的信息衔接和共享,推广渔业物联网、远程诊断和信息追溯体系,提高渔业渔政信息化水平。

  四、保护渔业生态,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贯彻国家、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实施我市行动方案。科学规划海域使用,严格涉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尽可能减少用海项目对海洋环境的不利影响,对污水管网不配套、不贯通、不衔接和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区域,不予审批新增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大力推进胶州湾环境保护,力争全面消除入湾河流劣五类水体,保持优良海域面积持续扩大的趋势。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监管环境。深化网格化监管模式,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环境问题、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深化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