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件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1
各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山东省省级行政权利清单的通知》要求,对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年审工作下放至设区的市主管部门。我市将组织开展对持有效证件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年度审验。请各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认真组织实施,于9月30日前将持有效证件的副本上交市局,并上报是否年审的审查意见。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5年9月7日
(联系人:巩跃军,电话:8588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