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征集青岛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和部署“十二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总结的通知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征集青岛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和部署“十二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8

 各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的相关精神,依据我市制定的青岛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发展思路(初稿),经研究,决定开展“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征集和“十二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征集工作

(一)总体思路

根据《青岛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发展思路(初稿)》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支持类别,结合我市海洋产业发展特色与优势,在海洋生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突破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瓶颈,加快海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全国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先导区,为全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提供典型示范。

(二)征集领域

依据《青岛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发展思路(初稿)》确定的重点任务内容,结合青岛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区域布局和资源优势,在海洋生物高效健康养殖、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装备、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等五个领域进行项目征集。

(三)征集要求

按照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发展实施方案编制的相关要求,征集的项目需分五个年度实施,因征集期限较长,存在不确定性,为此,要求2016年度、2017年度项目要求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原则上国家批复实施方案后即可进入实施阶段;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项目为预期实施项目,要求具备一定的实施条件,2018年实施方案中期调整阶段可进行适当调整。

(四)项目征集中应注意的问题

1.关于项目总投资

20152月,国家审计署对我市获得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专项支持的部分项目进行了审计,项目普遍存在总投资不实的问题,对项目后期的实施存在不利。为此,征集项目的总投资要认真核实,不得虚报总投资,特别是2016年度、2017年度项目的总投资要有明确的投资构成及使用去向。

2.关于补助资金

项目的补助资金与项目总投资存在一定关系,但补助资金额度不仅仅考虑项目总投资大小,项目补助资金额度是项目总投资、引领示范效应、项目实施阶段、项目技术先进性、建设单位实施能力等各方面因素综合统筹考虑确定的结果,项目切忌虚报总投资。

3.关于项目建设程序

对于征集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年度计划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对于拟申报2016年度的示范项目,具备条件的,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办理土地、规划、环评、用能、备案等建设程序。

(五)征集时限及组织实施

1.征集期限

第一阶段:201581-2015年9月30,该阶段主要由区市主管部门组织区域内企业申报。

第二阶段:2015108-2015年11月30,市海洋渔业局、市财政局对区市提报的征集项目进行筛查,建立滚动支持项目库。

2.组织实施

有关区市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征集项目的工作安排传达到各相关建设单位,并负责对征集的项目进行初步筛选。

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及咨询机构对初步筛选的项目进行必要论证,对符合条件项目列入项目库。

为提高征集项目的质量水平,扩大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影响力,有关区市主管部门应积极主要协调其他海洋经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征集工作。

二、“十二五”区域示范项目的工作安排

(一)做好“十二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总结

按照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十二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相关工作安排,对“十二五”期间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要做总体考核,有关区市主管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区域内示范项目,做好区域示范总结工作。

(二)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准备工作

按照国家批复实施方案,现阶段,部分项目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有关区市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计划。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原则上今年应完成验收工作,为十二五总结作打下工作基础。为提高验收报告质量,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反复,建议区市主管部门在初审阶段,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对验收报告进行指导。

 

附件:1.青海渔财016(附件1).doc

2.青海渔财016(附件2).doc

3.青海渔财016(附件3).doc

4.青海渔财016(附件4).doc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5年7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