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渔船越界等违规现象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2
沿海各区(市)海洋与渔业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局多次针对渔船违规越界、跨区和关闭北斗行为进行通报,但从近日北斗监控平台发现,部分渔船仍存在以上违规现象,为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市)局、有关单位,应加强渔船动向监控,发现渔船违规越界、跨区、超航区和关闭北斗,应及时告知违规渔船进行整改。同时,告知镇、村监管(协管)人员及家属,由其进一步督促整改。
二、对已明确违规或仍不整改的正在海上作业的渔船,应及时采取措施或报上级执法部门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同时,对以上未处罚渔船,回港后应按程序进行处罚。
三、各区(市)局、各有关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出港渔船安全事项检查,杜绝违规渔船出海,并做好渔船检查、监控等档案记录工作。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