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9
各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争议,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决定在全系统开展201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对象和范围
市局、各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法律法规授权的事业组织自
二、评查内容和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内容标准按照《青岛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青政办发〔2009〕44号)和《青岛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青法制〔2009〕62号)执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的内容标准按照《青岛市行政许可案卷标准》(青政办发〔2009〕44号)和《青岛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青法制〔2009〕62号)执行;行政强制案卷评查的内容标准按照《青岛市行政强制案卷标准》(青法制〔2013〕53号)执行。
三、评查方式和步骤
本次评查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自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分三步进行:
(一)自查(
各执法部门要采取逐卷评查的方式,对所有评查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案卷评查工作报告。
案卷评查工作报告内容:评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件总数,评查的案卷数,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案卷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如无评查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案卷,应书面说明原因。
各执法部门的案卷评查工作报告连同各类案卷目录于
(二)重点评查(
市局政策法规处组成评查小组,对抽查和推荐的案卷进行重点评查,确定2014年度优秀执法案卷。
(三)反馈整改(
四、有关要求
行政执法案卷反映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各单位要把案卷评查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时限,通过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评查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政策法规处联系。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刘 羽 电话:85886972 传真:85885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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