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委托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专用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4
黄岛区海洋与渔业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赋权的决定》(市政府第232号令)的要求,自即日起,启用“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西海岸(黄岛区)”行政审批专用章。该章仅限于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审批事项使用。
附件:“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西海岸(黄岛区)”印模.doc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