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局各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海洋与渔业事业平稳较快发展,积极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与共青团青岛市委决定,开展2008—2009年度海洋与渔业系统青岛市青年文明号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青年集体(岗位)。
二、申报条件
(一)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原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
(二)有规范的岗位创优标准,有完整的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在工作场所显要位置公布创建口号和服务承诺。
(三)全体成员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都应体现高度文明素质和牢固的信用、质量、安全、效益观念。
(四)积极开展青春建功、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和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并取得较好的人才、经济和社会效益;企业中的青年集体积极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
(五)积极组织成员学习青年文明号基础知识,全体成员了解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宗旨。
(六)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集体信用建设示范行动”,全体成员熟悉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和服务承诺内容。
(七)团组织健全,团的活动规范,团员青年能够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八)创建集体积极参与“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等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三、申报程序
(一)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的办法进行。各单位可根据推荐条件确定1—2个青年集体(岗位)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
(二)申报评选的先进集体要填写《2008-2009年度海洋与渔业系统青岛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和《2008-2009年度海洋与渔业系统青岛市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三)青年文明号在申报的同时要在工作现场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内容为:1、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和本单位服务承诺;2、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的标识、标语或旗帜;3、创建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85912527。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集体推荐上来。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4月15日前报送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团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房宽明;联系电话:85886893。
附:1.
2008-2009年度海洋与渔业系统青岛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
2008-2009年度海洋与渔业系统青岛市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 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