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港联路10号码头前沿用海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关于《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港联路10号码头前沿用海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9-21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委托开展的《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港联路10号码头前沿用海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通过专家评审。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准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报告表简本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9月21日至9月27日止(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报告表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批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0532—85916574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17号      邮编:266071

附件: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港联路10号码头前沿用海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