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7-02-20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积极适应发展新常态,创新工作新思路,深入实施“海洋+”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蓝色粮仓建设,努力提升海洋管理基础支撑力、现代渔业核心竞争力、护海兴渔科学管控力,全力推进我市海洋与渔业发展率先走在全国前列。预计全年完成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3600亿元;实现水产品产量122.1万吨,产值167.3亿元(含远洋渔业,其中,国内水产品产量108万吨,产值153.5亿元,本部门统计数据)。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着力提升海洋管理基础支撑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
认真组织实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海洋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实行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着力建设美丽海洋、打造海洋强市。
一是全面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研究制定《青岛市胶州湾保护实施意见》,明确胶州湾保护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编制完成《胶州湾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着力推进多规合一、湾区统筹。总面积约200平方公里的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成功获批,成为我国最大的半封闭海湾型国家级海洋公园。积极申报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施专项,加快开展城阳白沙河下游、红岛、小港湾等岸线整治工程。将胶州湾列入国家近岸海域生态监控区,设置海洋系统监测站位79个,实现胶州湾海域监视监测有效覆盖。强化胶州湾保护社会监督,积极筹建胶州湾保护社会监督委员会。开展蓝色海湾治理行动,全面完成胶州湾养殖设施清理整治任务,年内清理网箱983个,拆除养殖伐架5262亩,拆解渔船196艘。至此,胶州湾海域养殖设施全部清理完毕,累计恢复胶州湾海域面积20余平方公里。组织开展胶州湾综合执法,重点整治乱捕乱养、乱排乱放、乱倒乱采、乱填乱建等行为。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对胶州湾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是强化海域海岛使用监管。实施区划规划引领,省级区划青岛部分调整报经国务院批复,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加快修编,县级海域使用规划编制全面展开,开展《青岛市海域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为科学、合理、有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提供重要指引。强化海域使用服务,积极保障地铁8号线过海段、董家口港区、蓝色硅谷滨海景观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用海。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通过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流转海域使用权13宗、面积2600公顷。加大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5.9亿元。制定实施《青岛市海岛保护规划》,成为全国第一部市级海岛保护规划,构筑了“一带两区六组团”的海岛空间总体布局。加大海岛生态修复力度,加快推进总投资1亿元的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斋堂岛、竹岔岛二期整治修复项目进展顺利,灵山岛、小青岛、小管岛获评齐鲁美丽海岛。推进海域动态监控系统县级能力建设,完善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海域信息化、数字化监管水平。
三是完善海洋生态保护体系。深入推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认真落实黄海生态红线制度。积极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海洋保护区体系,全市海洋特别保护区达到6个,总面积达到804.7平方公里,占全市海域面积6.5%。深入开展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监测,完成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对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情况通报,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状况从年度发布变为季度通报,及时发布年度海洋环境公报。全市近岸海域海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海域达到98.4%,较上年增加0.6%。启动胶州湾环境容量及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为开展胶州湾环境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支撑。组建市海洋减灾中心,完善海洋减灾机制,修编完成《青岛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预案》《青岛市海洋赤潮灾害应急预案》《青岛市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加快海洋预警报能力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认真组织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警戒潮位核定、风暴潮灾害风险区划、海平面变化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及时发布日常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短信信息,完成两起近海海域溢油污染应急监测。协调国家、省开展浒苔处置联防联控,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的监视监测体系和“三道防线”的应急处置体制,新建5000吨级海上浒苔综合处置平台,构建“2+X”海上浒苔打捞处置模式,提升浒苔应急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共清理处置浒苔51.5万吨,其中海上打捞18.87万吨,最大限度减少浒苔到岸率,确保滨海岸线整洁有序。
四是加快海洋经济创新引领。成功创建“十三五”首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精心编制实施方案,优选建设项目库,谋划“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重点支持海洋生物、海洋医药、海洋装备等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加快、集聚发展。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支持海洋产业发展,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实施开放性金融试点。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协同推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建设,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黄岛论坛成功举办,东亚海洋合作平台正式运行。加强与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联系、沟通、合作,加快推进市政府、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三方共建绿潮防护实验室和海湾生态环境保护与整治实验室项目。协调推进国家海洋局与市政府深入合作,共同开展载人潜水器研制和海试,提升协同创新能力。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提升海洋运行监测评估和信息服务能力。全省2016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市举行,近4000名市民和学生参加增殖放流公益认捐活动,公益放流活动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二)着力提升现代渔业核心竞争力,富饶蓝色粮仓建设再创新局面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蓝色粮仓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现代渔业“引、增、稳、控”发展方针,认真谋划实施全市现代渔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完成全国现代渔业试验区建设方案,坚持转方式、调结构,加快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一是远洋渔业再创新高。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厚植远洋渔业发展优势,新注册5家远洋渔业企业,注册资金3亿余元,全市远洋企业达到31家,发展远洋渔船171艘,作业渔船111艘,其中,世界最大拖网加工船“明星”轮落户建设。全年完成远洋渔业捕捞量14.1万吨、产值13.8亿元,实现产量、产值再提升。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推进远洋渔业开发合作,9家企业与印尼、俄罗斯、塞内加尔等12个国家、地区建立合作项目。协同推进中国北方(青岛)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建设,加快一期陆域冷库、防波堤等基建工程。
二是水产健康养殖稳定发展。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和先进技术,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2000亩,新增陆基工厂化养殖7.3万平方米。加快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13家省级水产良种场通过复核验收,推荐“广泰1号”凡纳滨对虾参加国家新品种评定。着力推进渔业资源修复,开展大规模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行动,制定渔业增殖站管理办法,规范增殖放流绩效评估,安排增殖放流资金1500万元,完成水产苗种放流7.2亿单位。加快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完成投资5000余万元,新增人工鱼礁礁体10万空方,龙盘、西海岸2处海洋牧场获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积极开展海洋牧场观测网建设,全省首次海洋牧场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三是渔业品牌建设不断深化。稳定发展来料加工,积极发展地产品加工,突出发展海珍品保鲜和精深加工,重点抓好海参、对虾、贝类、大宗鱼类等养殖品种加工,5家渔企被认定为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球第二大水产贸易展览会—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连续三年在青岛成功举办。全年预计水产品进出口总量86.9万吨,创汇额14.5亿美元。全力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产地环境、渔用投入品、生产标准化三个重点环节监管,建立企业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规定重点渔业生产单位实施产地证明制度,新通过农业部无公害水产品基地30个,对全市原良种场监管率达100%,完成水产品安全抽检任务648批次,合格率达100%。着力创建海、陆休闲垂钓示范基地,加快休闲渔业示范园区建设,积极推广“渔夫垂钓”海钓品牌,全国休闲海钓邀请赛及全省休闲海钓基地推介会成功举办,城阳渔乐客电子信息平台运行,休闲海钓逐步成为岛城海上旅游产业“新名片”。
四是渔业基础保障持续完善。协同打造深蓝领域渔业创新平台,全国深蓝渔业科技创新联盟在青成立。深入开展健康养殖推广“双十行动”和渔业科技服务“双百工程”,通过现场指导、授课培训、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有效提升推广体系技术指导服务能力。抓好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强化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有效利用水产养殖疾病远程会诊系统开展水产病害诊治。实施2015—2019年度渔船拆解报废以及更新改造计划,组织完成摸底和申报。认真落实政策性渔业保险,争取财政补贴投入1950万元,保费补贴比例居全国领先,全市渔民入保率95%,平均保额42万元,同比增长9%,总保额达到60亿元。
(三)着力提升护海兴渔科学管控力,海洋综合执法效能再上新水平
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海洋与渔业执法效能,切实提升海洋管护水平。
一是深化安全整治效果。全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渔船管控工作部署要求,突出强化具备涉外航行能力的大马力渔船管控,定向定位实施船位报告制度,严厉打击海洋涉渔“三无”、套号、假号船舶,确保全市渔船平稳可控。完成全市渔港普查,加快渔船渔港信息化建设,推进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重点开展渔船非法载客、休闲海钓船等专项整治,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渔业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向好态势。强化远洋渔船船位监测,加强境外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
二是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继续开展“海盾”“碧海”“护岛”“护渔”专项行动,加大重点海域巡查力度,落实岸段管理责任制,增加辖区海域执法检查率和覆盖面,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违法行为,全市查处违法用海案件7起、渔业违规案件97件。开展违规渔具专项清理整治,组织了5次大规模“清网”行动,清理绝户网、地笼网等禁用渔具6168顶。强化联合执法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胶州湾20余亩非法养殖设施进行强制清除,对8处非法占填海建筑实施拆除、恢复海域原貌;查获4艘非法盗采海砂船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制定落实休季休渔执法工作方案,全面加强海上抓扣、港口封堵,定人、定岗、定责加强对敏感海域、渔港码头的全天候、不间断执法,有效落实“岸上盯紧、海上严查”的执法联动机制,查获违规渔船230余艘,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实行全媒体公开宣传报道,从严从重打击渔船违规出海捕捞行为。
三是完善执法能力建设。完成海洋与渔业高频执法专网建设和执法船数字船载系统安装,维权执法基地全面启用。全面加强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要文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创新制定和实施《海上行政执法罚没渔获物处置管理制度》,全面规范罚没物处置程序。及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标准,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60项。
二、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总的工作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全市“三中心、一基地”建设目标,牢牢把握加快转变海洋与渔业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建设“一湾、两区”,牢守“三条底线”,突出“四个建设”,奋力推进我市海洋与渔业发展率先走在全国前列。
(一)坚持陆海统筹、综合治理,加快建设“美丽海湾”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推行“湾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海湾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蓝色海湾”整治,编制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公园基础管护、监测、科研设施建设,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有序推进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加强胶州湾海洋生物监测,开展胶州湾海洋生物多样性普查,建立海洋生物多样性信息库,深入实施增殖放流,维护胶州湾海洋生物多样性。加快推进日常监管体系建设,在胶州湾海域增设海域动态视频监控点位和海洋环境监测站位,在重点海域新建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巩固胶州湾海域养殖设施清理整治成果,强化胶州湾综合执法监督,严厉查处非法围填海、盗采海砂、非法破坏和占用湿地、非法倾倒废弃物、直排污水入海等破坏、污染环境行为。积极申报蓝色海湾整治项目,稳步推进海岸整治修复、“南红北柳”滨海湿地植被种植和恢复等生态整治项目。加快将胶州湾打造成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蓝色海湾,打造成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蓝色海湾治理的示范湾。
(二)坚持生态环保、绿色发展,打造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深入开展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组织推进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海洋资源高效利用、开发保护空间合理布局、开发方式切实转变。深化海洋资源科学配置。严格实施区划规划,完成市级海洋功能区划和县级海域使用规划编制和报批,科学确定海域主体功能。编制完成《青岛市海域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推行海域空间立体开发,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综合开发水平。创新海域海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推行海域海岛资源招拍挂出让。严格海洋环境监测管理。开展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强化胶州湾生态监控区监测,及时准确发布海洋环境公报。完善运行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在胶州湾选划增加监督站点,启动新的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为胶州湾环境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开展胶州湾环境容量及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切实贯彻落实省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加强对生态红线区的管控。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海洋保护区监管,组织海洋保护区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规划编制、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积极实施生态岛礁工程,落实海岛保护规划,加快建设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加大海岛生态修复力度,完成灵山岛二期、竹岔岛整治修复项目,打造海岛资源保护和生态型开发利用典范。支持海洋战略新兴产业。加大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广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做好抵押登记服务。精心谋划“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编制实施方案,优选建设项目库,带动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加快、集聚发展。协调推进国家海洋局与市政府深入合作,在蛟龙号研发和应用基础上,共同推进载人潜水器研制和海试,带动深海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强化海洋监督执法。坚持依法管海,建立分段巡查制度,划分执法责任区域,对“一湾一线”(胶州湾、前海一线)实施重点监管,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坚决杜绝侵海行为。开展前海海上旅游项目用海执法专项巡查,根据青岛旅游季节性特点,将海陆巡查贯穿全年。
(三)坚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打造蓝色粮仓建设示范区
加快建设域外蓝色粮仓。优化远洋渔业产业布局,稳步扩大作业船队规模,不断提升远洋渔业企业竞争力,2017年,全市作业远洋渔船达到120艘,年捕捞量14万吨。加快推进远洋渔业开发合作,鼓励企业在东南亚、西非等国家和地区建立海外综合性远洋渔业基地,储备和开发后备渔场,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开发海外养殖、捕捞、加工、经贸等领域,寻求更广泛的渔业空间。大力推进海洋牧场建设。积极实施渔业资源修复,加强对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和动态调整,科学安排增殖放流品种、数量和放流水域,组织内陆“放鱼养水”项目示范,全年放流优质水产苗种9亿单位。以人工鱼礁建设为载体,结合生态养殖和增殖放流,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全年完成投资3000万元以上,投放礁体6万空方以上。稳步发展生态健康养殖。稳定基本养殖水域,科学确定养殖容量和品种。推进渔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积极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深远海抗风浪网箱养殖,加快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和先进技术,大力争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引导和鼓励养殖节水减排改造,支持循环用水、废水处理、网箱粪污残饵收集等环保设施设备升级改造。2017年全市工厂化养殖车间新发展2万平方米。开展养殖主推品种、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建立一批先进实用技术示范点。积极打造蓝色粮仓品牌。充分利用各种展会、推介会,对青岛渔业品牌进行宣传推介。立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稳定发展来料加工,积极发展地产品加工,突出发展海珍品保鲜和精深加工,重点抓好海参、对虾、贝类、大宗鱼类等养殖品种加工,稳定水产品出口创汇总额。制定实施支持休闲渔业发展意见,积极创建休闲渔业品牌,加快休闲渔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推进冷链物流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完成主体施工。切实增强依法护渔能力。统筹全市执法船实施海上执法巡查,全面加强海上抓扣、港口封堵,加大执法频次和密度,定人、定岗、定责加强对敏感海域、渔港码头的全天候、不间断执法,从严从重打击渔船违规出海捕捞行为,依法依规取缔“三无”渔船。集中开展违规渔具专项清理整治,组织“清网”行动,清理禁用渔具。
(四)坚持管安全、保稳定,牢守海洋与渔业“三条底线”不动摇
一是确保海洋生态管控有力有序。认真落实海洋生态红线,严守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健全市海洋减灾中心运行机制,实现海洋预报减灾业务化运行。完成海洋预警报能力升级改造项目,配合实施省海洋防灾减灾综合信息系统研发,进一步提升海洋预警报能力。强化浒苔监测预警与海上应急处置,优化打捞模式,扩大打捞区域,减轻浒苔灾害对青岛滨海环境的影响。
二是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加大抽检覆盖面,2017年完成水产品及水产苗种全年抽检任务700批次任务以上,对全市国家级种业示范场及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监管率达到100%,水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探索建立质量追溯机制,推进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认定、无公害水产品认证,支持引导区市、渔业企业培育创建地域和企业品牌。
三是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渔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集中组织渔船违规载客、渔船非法营运、休闲海钓船、笼壶作业渔船等专项整治。强化具备涉外航行能力的大马力渔船管控,建立渔业安全约谈、挂牌督办和“黑名单”制度。落实国家燃油补贴政策,完善渔业互助保险政策,提升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五)坚持主体责任、强本固基,抓好“四个建设”夯实海洋与渔业发展保障
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认真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确保把“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监督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落地生根。深入贯彻“一准则两条例”,按照“高标准、守底线”的要求,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重点,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
二是抓机关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针对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锲而不舍抓落实,驰而不息改作风,着力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形成尚实干、勇作为、敢担当的浓厚氛围。坚持制度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以问题整改推进制度完善,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责任处室一抓到底,每项工作要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推动工作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以作风建设新常态推动各项工作进入新状态。
三是抓装备能力建设。推进三方共建绿潮防护实验室和海湾生态环境保护与整治实验室项目,加强项目统筹管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增设海域动态视频监控点位和海洋环境监测站位,升级拓展系统平台,提高海域动态监控、分析预警和综合管理能力。整合渔船动态监控管理中心,实施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组织岸台基站建设和升级。建设无人机监控监管系统。实施渔船更新换代工程。
四是抓政务信息化建设。编制《海洋与渔业信息化发展规划(2017-2020)》,推进互联网与海洋与渔业管理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统筹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智慧胶州湾”、海洋环境保护、海洋预报减灾、海域使用管理、病害远程诊断、渔船通信指挥、渔港在线监控等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平台整合融合、互联互通。搭建海洋与渔业大数据平台,构建信息化、网络化、视频化、智能化的综合业务体系,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和业务应用系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