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6-08-19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坚持适应发展新常态,创新工作新思路,深入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和“海洋+”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蓝色粮仓建设,努力提升海洋管理基础支撑力、现代渔业核心竞争力、护海兴渔科学管控力,全力推进我市海洋与渔业发展率先走在全国前列。预计上半年全市完成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1410亿元,增长12.1%;实现水产品产量47.7万吨,产值84.9亿元(含远洋渔业),同比增长4%。
一、着力提升海洋管理基础支撑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
大力推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研究起草我市关于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开展近海海洋生态红线选划。全面贯彻国家蓝色海湾治理行动要求,积极申报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施专项;启动胶州湾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着力推进多规合一、湾区统筹;起草《青岛市胶州湾保护实施意见》,明确胶州湾保护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快推进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申建,已报国家海洋局完成专家评审论证。深入推进胶州湾养殖设施二期清理整治任务,强化重点区域清理整治督察,累计拆除筏式养殖3000亩、恢复海域面积1.48万亩。实施区划规划引领,跟踪协调省级海域功能区划青岛部分调整报批,加快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编制,着手开展《青岛市海域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强化海域使用服务,积极保障地铁8号线过海段、董家口港区、西海岸海洋生态乐园等重大建设项目用海,帮助企业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1.23亿元。《青岛市海岛保护规划》正式发布实施,成为全国第一部市级海岛保护规划。总投资1亿元的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和斋堂岛、竹岔岛二期整治修复项目加快推进。推进海域动态监控系统县级能力建设,完善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海域信息化、数字化监管水平。积极开展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监测,启动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发布《2015年青岛市海洋环境公报》,完成大沽河口选址现场勘查和比测实验。修编完成《青岛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预案》《青岛市海洋赤潮灾害应急预案》《青岛市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加快海洋预警报能力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认真组织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警戒潮位核定、风暴潮灾害风险区划、海平面变化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及时发布日常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短信信息,完成两起近海海域溢油污染应急监测,提升预警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协调国家、省开展浒苔处置联防联控,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的监视监测体系和“三道防线”的应急处置体制,新建5000吨级海上浒苔综合处置平台,构建“2+X”海上浒苔打捞处置模式,提升浒苔应急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协同推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建设,组织企业参加第三届国际海洋科技与海洋经济展览,组织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库征集。全省2016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市举行,近4000名市民和学生参加增殖放流公益认捐活动,公益放流活动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二、着力提升现代渔业核心竞争力,富饶蓝色粮仓建设再创新局面
编制完成全国现代渔业试验区建设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政策支持,在政策试点上实现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厚植远洋渔业发展优势,上半年新注册3家远洋渔业企业,注册资金2亿元,全市远洋企业达到31家,发展远洋渔船161艘,作业渔船101艘,截至6月底完成远洋渔业捕捞产量5.7万吨。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和先进技术,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800余亩,新增陆基工厂化养殖3万平方米。加快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10家省级水产良种场通过复核验收,推荐“广泰1号”凡纳滨对虾参加国家新品种评定。着力推进渔业资源养护修复,实施生态放鱼工程,发布了渔业增殖站管理办法,安排增殖放流资金1500万元,完成水产苗种放流6.8亿单位。加强海洋牧场建设,完成投资2000余万元,新增人工鱼礁礁体5.3万空方,全省首次海洋牧场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稳定发展来料加工,积极发展地产品加工,突出发展海珍品保鲜和精深加工,重点抓好海参、对虾、贝类、大宗鱼类等养殖品种加工,加快建设中国北方(青岛)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项目。1至5月份,全市水产品进出口总量40.4万吨,创汇额5.67亿美元。全力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建立企业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规定重点渔业生产单位实施产地证明制度,新通过农业部无公害水产品基地10个,完成鲆鲽鱼、虾蟹、海参、贝类等水产品安全抽检任务374批次,合格率达100%。着力创建海、陆休闲垂钓示范基地,加快休闲渔业示范园区建设,成功举办全国休闲海钓邀请赛及全省休闲海钓基地推介会,休闲海钓逐步成为岛城海上旅游产业“新名片”。完善渔业发展保障,积极开展健康养殖推广“双十行动”和渔业科技服务“双百工程”,利用现场指导、授课培训、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推动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施2015—2019年度渔船拆解报废以及更新改造计划,组织完成摸底和申报。认真落实政策性渔业保险,渔民人均保额同比增长7.8%。
三、着力提升护海兴渔科学管控力,海洋综合执法效能再上新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执法,不断增强海洋与渔业执法效能,切实提升海洋管护水平。全力强化渔船管控,定向定位实施船位报告制度,严厉打击海洋涉渔“三无”、套号、假号船舶,确保全市渔船管控平稳可控。完成全市渔港普查,加快渔船渔港信息化建设,推进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重点开展渔船非法载客、休闲海钓船等专项整治,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持渔业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向好态势。强化远洋渔船船位监测,加强境外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继续开展“海盾”“碧海”“护岛”“护渔”专项行动,加大重点海域巡查力度,落实岸段管理责任制,增加辖区海域执法检查率和覆盖面,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违法行为,全市查处违法用海案件7起、渔业违规案件97件。开展违规渔具专项清理整治,组织了5次大规模“清网”行动,清理绝户网、地笼网等违规、禁用渔具近3308顶。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和司法衔接机制,会同公安、海警等部门对胶州湾20余亩非法养殖设施进行强制拆除,查获4艘非法盗采海砂船并移交公安机关,4名当事船长获刑事追究。制定落实休季休渔执法工作方案,统筹全市执法船实施海上执法巡查,全面加强海上抓扣、港口封堵,定人、定岗、定责加强对敏感海域、渔港码头的全天候、不间断执法,有效落实“岸上盯紧、海上严查”的执法联动机制,从严从重打击渔船违规出海捕捞行为。休渔期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船325艘次,查获违规作业渔船100艘,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实行全媒体公开宣传报道,警示渔民遵法守法。完善执法装备保障,完成海洋与渔业高频执法专网建设,建成启用维权执法基地。
回顾今年的工作,还存在海洋生态保护压力不断加大、渔业资源养护修复力度有待强化、海上行政执法效能还需提高等不足。下半年,我局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努力建设“一湾两区”,全力保障“三个安全”,推进我市海洋与渔业发展率先走在全国前列。
一湾,即建设“美丽海湾”。开展蓝色海湾治理行动,编制胶州湾保护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强化海陆统筹,争取申建国家海洋公园,完成养殖设施清理,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努力把胶州湾建成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蓝色海湾,打造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湾。
两区,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蓝色粮仓建设示范区。一是充分发挥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先行和带动作用,修编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海岛保护规划,提升用海服务保障水平、海域海岛管理水平、海洋生态保护水平、海洋执法监管水平,全面增强海洋资源和生态保护管控能力。二是实施“引、增、稳、控”四字方针,在全国率先打造环境友好型、质量效益型、创新引领型、统筹发展型蓝色粮仓。年内争取渔业经济总产值515亿元,增长5%;水产品产量127万吨、实现产值160亿元,分别增长3.5%和5.2%。其中,远洋捕捞量突破14万吨,新发展工厂化养殖4万平方米,新增池塘标准化改造2000亩。
三个安全,即海洋生态安全、渔业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力保障海洋与渔业安全,构建平安、和谐的海洋与渔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