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渔业振兴规划(2011-2015)

青岛市渔业振兴规划(2011-2015)

发布时间:2011-12-28

    为提升我市渔业整体素质,促进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加快建设现代渔业,努力实现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渔业振兴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我市是渔业大市,渔业资源丰富,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2009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110.1万吨,占全省的15%;水产品产值89.9亿元,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22%;水产品出口创汇13.5亿美元,分别占全省、全国的40%和10%以上;渔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38%。渔业作为青岛农业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在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优化膳食结构、提高农产品出口创汇能力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当前我市渔业发展仍面临许多挑战,主要是资源环境的刚性约束与渔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市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与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低的矛盾日益突出,渔业发展方式转变与当前渔业科技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现代渔业建设的要求与当前薄弱的渔业支撑保障体系不相适应,等等。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总体要求,围绕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以提高产业质量、效益为目标,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生态渔业、循环渔业、低碳渔业、高效渔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逐步建立起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九大工程”为支撑,以“五大产业”为主体的现代海洋渔业体系,努力把青岛建成现代海洋渔业发展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一是调整优化结构,推进产业升级。优化传统产业、做强主导产业、提升优势产业,促进渔业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坚持科技进步,促进渔业技术、经营、管理全面升级,提升产业素质。二是坚持资源节约,转变发展方式。推行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模式,发展高效、品牌、优质渔业,实现渔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三是挖掘资源潜力,拓展发展空间。科学规划布局,注重保护与合理开发相结合,发展健康养殖与资源修复养护相结合,利用海外渔业资源和开发国内宜渔资源相结合,拓展渔业发展空间。四是加强安全管理,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构建生态安全、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体系,创造渔业发展良好环境。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25万吨,年均增长2.1%;渔业增加值100亿元,年均增长10%,在农业中的比重提高到28%;水产品产值130亿元,水产品出口量40万吨,创汇15亿美元;通过渔业的提升发展,使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万元,年均增长7.7%以上,带动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300元。

  三、发展重点

  (一)构建五大产业体系

  1、发展现代水产养殖业。深入调整海洋渔业养殖结构,加快培育优势主导产业,重点抓好对虾、海参、鲍鱼等主导品种,力争打造几个产值过5亿、10亿的优势品种。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重点推进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集约高效的标准化健康养殖园区建设。

  2、发展渔业增殖业。依法加强渔业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近海渔业资源。加大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力度,推进以资源增殖放流、建设人工鱼礁区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为主要内容的海洋牧场建设,逐步改善渔业资源种群结构和质量,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

  3、 发展名优水产种苗业。发挥国家海洋科研中心水产种苗产业化基地的带动作用,加快水产良种场建设步伐。大力开展水产良种研究开发和培育,重点抓好海参、对虾、鲍鱼、鲆鲽类等主导品种。积极培育特色品种,做大做强当家品种,着力打造青岛水产良种研发基地和供应基地。

  4、发展水产加工业。稳步发展进料来料加工,努力扩大本地养殖产品加工出口比重,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把青岛建成全国重要的水产品物流贸易中心和全国重要水产加工贸易基地。

  5、 发展海洋捕捞业。加快海洋捕捞业“走出去”步伐,鼓励企业和船主“并小建大,拆旧建新”,改善渔船装备,提高人员素质。扩大海洋捕捞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提升全市参与国际渔业资源开发与竞争的整体水平。

  (二)实施现代海洋渔业九大工程

  1、 实施池塘改造工程。大力发展池塘规模化养殖,加快推进鳌山湾、龙湾和胶州湾北部三大池塘养殖区建设,完善养殖区内沟、渠、水、电、路、涵、闸等基础设施及废水处理系统配套。到2015年,连片改造养殖池塘20000亩,建成10个千亩以上的标准化池塘养殖基地。

  2 、实施生态养殖工程。大力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示范区建设,发展抗风浪网箱养殖示范区10处、网箱(HDPE材料)300个以上。以循环水设备利用为重点,推广封闭式循环养殖、液态氧充氧、太阳能供热等模式,降低资源消耗,增加产出和效益。2015年,规模以上工厂化育苗和养殖企业采用封闭式循环养殖新技术达到50%以上。发展浅海大型藻类规模化养殖,规划藻类养殖示范区5处,每处连片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实施浅海底播标准化增养殖,鼓励轮滩养殖、立体养殖,50%以上的区域达到标准化健康养殖。

  3、推进渔港建设工程。编制全市标准渔港建设规划,将渔港建设与渔区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繁荣渔区城镇经济。到2015年,建成4处国家级中心渔港、4处一级渔港、10处渔业码头,形成以国家中心渔港为龙头,一级渔港为骨干,渔业码头为基础,天然避风港口为补充、大中小配置合理、布局科学、产权清晰、主体明确、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标准渔港体系。拓展渔港功能,以胶南积米崖、崂山沙子口、城阳红岛三处国家级中心渔港为依托,规划建设成集文化、休闲、娱乐、餐饮、商业于一体的“渔人码头”。

  4、开展资源养护工程。加大对虾、梭子蟹、牙鲆、梭鱼等“恋家”品种增殖放流规模,开展近海渔业资源修复,到2015年,年增殖放流水产苗种10亿单位。积极推进人工鱼礁建设,建成5处增殖型和3处公益型人工鱼礁,每处礁区规划面积200-300公顷,投放礁体15万空方。严格控制捕捞强度,加大渔船报废力度,新型渔具渔法普及率30%以上。加强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建设,维持现有文昌鱼资源的数量和栖息地的生态环境,建成文昌鱼自然保护区。

  5、实施水产养殖种业优化工程。推进国家海洋科研中心水产种苗产业化基地建设,到2015年,完成二期工程建设,使其成为集海洋科学研究、渔业科技培训、水产种苗繁育、海洋药物及海洋食品加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化基地。加快完善水产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即墨中国对虾、崂山贝类等6处国家级良种场和胶南刺参、胶州三疣梭子蟹等10处省级良种场,制定水产良种养殖补贴等扶持政策,全市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

  6、实施新兴产业推进工程。着力提升地产品加工能力,加快推进养殖鱼类、海参、贝类三大地产品加工基地,到2015年,地产品加工量达到4万吨,加工产值3.2亿元,出口创汇额到2亿美元。发展休闲渔业,重点发展以垂钓为主的休闲渔业基地、以渔村生活体验为主的“渔家乐”休闲渔区、以海上观光及海岛旅游为主的休闲渔业和以“渔文化”为主题的渔业节庆活动,培育省级以上休闲渔业示范基地30处。积极创建渔业品牌,培育一批优质、高效、安全的水产养殖和加工品牌,打造一批像田横“祭海节”、红岛“蛤蜊节”等民俗文化品牌。推进渔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重点发展社员数量多、管理规范、影响力大的渔民专业合作社。

  7、实施渔船更新改造工程。开展木质渔船、玻璃钢渔船船型标准化制定工作,设计50个标准船型。实施木质渔船玻璃钢化更新改造,推广玻璃钢渔船的研制、开发和建造,逐步淘汰小型、老旧木质渔船以及高油耗、经济效益差的渔船。到2015年,改造150马力以上渔船100艘,新建及更新1000马力以上远洋渔船15艘,年远洋捕捞能力达到7000吨。  

  8、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及渔民培训工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支持企业建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或申报国家和省科技研究开发、技术创新、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鼓励社会力量设立渔业研究开发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到2015年,建设20处渔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培育科技示范户400个,推广示范优良品种20个,推广健康养殖技术30项,示范养殖面积10万亩,辐射带动养殖面积40万亩。开展渔民科技培训5000人次以上,提高渔民科学养殖水平。

  9、开展平安渔业创建工程。加强渔业通信保障体系建设,对40马力以上海洋捕捞渔船实现全面监管和监控。建设10处渔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加强对渔业安全管理人员、船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统一的灾害预警信息网络,设立灾害预警专用发布平台。加强渔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整合现有救援、通信等资源,构建起各级政府属地为主组织救援,海事、交通、救助等相关部门和部队协助施救,辐射全市沿海的海洋渔业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完善渔民自愿和政府组织以及专业保险公司相结合的保险经营体系,渔民、60马力以上渔船入保率100%,在部分区(市)试点渔业养殖、渔船修造业、水产加工业、渔业基础设施、渔用产品保险。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振兴渔业发展年度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保障措施,健全考核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振兴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建立专家咨询制度,聘请专家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促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沿海区、市和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全力推进振兴渔业规划顺利实施。

  (二)强化科技支撑。结合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发挥驻青院所的科技优势,努力构建信息交流、人才交流、成果交易、项目合作于一体的海洋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渔业科技研发能力。制定扶持政策,支持科研机构在良种繁育和关键技术等方面研究创新,鼓励开展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快基层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合理布局机构设置,加强乡镇及区域站建设。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利用科技下乡、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提高渔业生产者的科技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加大资金支持。制定振兴渔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规模化池塘改造、工厂化集约养殖、水产良种繁育、标准化藻类养殖、深海网箱养殖、水产品加工、渔业品牌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洋渔业开发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和渔民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大对渔业信贷扶持,探索开展海域承包权、海产品订单等质押贷款,解决贷款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