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2014年工作计划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201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4-02-28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总体思路是:围绕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海洋强市”,积极实施蓝色引领,全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六大基地”,着力完善“六大保障”,加快建设“蓝色粮仓”。主要目标是:全市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2950亿元,增长9.26%;渔业经济总产值470亿元,增长8%;水产品产值150亿元,增长5.6%。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六大基地”

  一是打造全国一流的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基地。紧紧抓住我市被列为国家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区的机遇,整合发挥青岛海洋科技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支持海洋生物、海洋装备、海洋公共服务、海洋可再生能源等项目发展,扶持鲁海丰、明月海藻、海大生物、聚大洋等海洋经济创新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服务全市蓝色经济功能区大平台大项目,积极协调推进国家深海基地、国家海洋技术中心(青岛)建设,助力蓝色硅谷争创“全国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

  二是打造全国一流的远洋渔业生产基地。突破发展远洋渔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我市远洋渔业政策宣传推介,发挥好远洋渔业扶持资金的政策效应,重点扶持过洋性渔船、大型拖网加工船、金枪鱼超低温延绳钓船及辅助运输船的购建和更新改造,加快远洋渔船建设进度,扩大远洋船队规模。完成鲁海丰口岸开放,提高远洋渔业综合保障能力,推进鲁海丰、远洋捕捞公司、凯航等企业在印尼、马来西亚、毛里求斯、纳米比亚、俄罗斯等地的海外综合性远洋渔业基地建设。争取全市作业远洋渔船总数达到40艘,总功率4万千瓦,为建设成为全国远洋渔业生产基地夯实基础。

  三是打造全国一流的现代渔业养殖基地。大力发展健康生态渔业,实施渔业资源修复工程,加快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建成人工渔礁区2.5万亩,投放礁体200万空方。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公益宣传活动,提升渔业资源保护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优化放流品种和管理规程,扩大放流海域和规模,年增殖放流苗种10亿单位以上。立足主导品种和特色产品,开展高效生态健康养殖,加快推进渔业标准化建设,全市池塘标准化改造达到7万亩,深水抗风浪网箱发展到300个,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110个,海珍品健康养殖面积达到20万亩,打造全国一流现代渔业健康养殖基地。

  四是打造全国一流的水产冷链物流基地。瞄准“中国第一、亚洲一流、世界知名”的建设目标,全力推进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建设,确保项目今年初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三年完成一期主体工程。超前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力争用5-10年把该项目培育成能够吸引国内外1000艘远洋渔船停泊、年交易量300-500万吨、年交易额600亿元的国际性冷链物流基地。

  五是打造全国一流的水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实施渔业品牌战略,大力宣传推介青岛十大渔业品牌,引领和扩大国内水产品市场销售。提升现代水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水平,积极发展高档名贵海产品保鲜和深加工。稳定发展来进料加工,提高本地养殖产品加工出口比重,引导企业扩大对外贸易,全年水产品出口额15亿美元。将城阳区水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水产品加工出口贸易中心、水产品价格形成中心。

  六是打造全国一流的水产良种繁育基地。依托青岛海洋科技优势,推动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水产种苗产业化基地建设,建设青岛海水养殖优良种质研发中心,全市省级以上水产良种场达到35家。实施优良海水苗种选育工程,加强水产良种体系建设,加快推广海水养殖优质高产品种,扩大海参、鲍鱼、对虾、鲆鲽等优势主导水产品培育规模。大力发展高端种苗繁育与改良,推进南美白对虾良种繁育项目,年培育1万立方米水体以上的水产良种繁育基地10家,培育水产优良苗种100亿单位,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打造国家水产良种繁育基地。

  二、着力完善“六大保障”

  一是用海服务保障。优化海洋环评和用海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争取围填海计划指标,推进董家口港区建设等重点涉海项目环评和用海手续办理。加强规划引导,完成全市海洋功能区划和县级海域使用规划编制审批,实施《青岛市海域空间和海岸带利用规划》,协调推进《丁字湾海洋文化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审批,引领全市科学管海用海再上新水平。全面完成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组织开展“数字海洋”建设基本框架论证,进一步推动海域管理实现信息化、智能化。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利用”,有序开发利用海岛,研究制定《青岛市海岛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启动编制海岛保护利用规划。推进灵山岛、三平岛、竹岔岛等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建设,争取斋堂岛、冒岛等海岛生态建设实验基地项目获批。

  二是海洋环境保障。严守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严禁胶州湾围填海行为,按期完成用海项目清理、养殖设施清理等海域整治任务,启动胶州湾环境容量及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加快实施胶州湾生态整治修复工程,探索建设胶州湾海洋生态保护区,实现胶州湾岸线永久性保护和建设。加强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和建设,申报建设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推进胶州湾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管理和西海岸国家级海洋公园、大管岛岛群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申报建设工作。提升环境监测水平,加强区(市)级海洋环境监测站建设,健全全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网络。突出抓好近岸海域、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跟踪监测评价,及时准确发布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做好浒苔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探索建设集卸载、压榨、转运等功能于一体的浒苔海上综合处置平台,提升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加强对赤潮灾害应急监测和处置。做好风暴潮风险区划和海冰、海浪、风暴潮等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三是基础建设保障。强化渔业科技支撑,继续抓好良种良法示范推广,遴选十个养殖品种、十种养殖技术集中推广,探索研究海参浅海养殖、工厂智能化养殖、特色水产品养殖等新技术,全面提升水产养殖科技化水平。通过开展渔业科技入户、专家定时定点科技指导和巡回授课等形式,加大科技帮扶和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渔业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培训、海上救助演练,加强渔船定位系统应用和安全设备配备使用监管,提升渔船安全适航性能,健全气象预警、海上应急救助等工作机制,增强渔船实时管控,推进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推广笼壶作业渔船标准化船型并尽快完成更新换代,降低渔船事故发生率。制定远洋渔业安全生产意见,维护涉外渔业生产秩序。

  四是执法监管保障。深入开展“海盾”“碧海”“护岛”“护渔”专项执法行动,加大重点海域巡查力度,对非法围填海、盗采海砂、违规倾废、破坏海岛资源、违法构筑养殖池和使用违规网具、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实施动态监管,严厉打击改变海域用途、超面积填海等违法行为。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抓好伏季休渔管理,维护伏季休渔良好秩序。全面完成海监维权执法基地维修改造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强化水产品质量监管,探索建立水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药物综合整治,实施检打联动,加大监测频次、检测范围和水产品质量执法力度,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红名单、黑名单”制度,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新认定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10处,新认证无公害水产品10个。

  五是政策体制保障。研究出台我市《关于加快建设“蓝色粮仓”的实施意见》,明确现代渔业发展思路目标、具体措施和政策保障。探索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改革,会同市编委办等部门筹建全市涉海事务综合协调机构,研究全市海洋发展战略、重大海洋规划及海洋前瞻性、关键性、基础性工作,研究解决海洋重大事项。推进海洋集中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海洋渔业执法能力,探索建设海陆互动、海陆统筹和条块结合的执法体系。研究建立海域属地化、网格化管理机制,通过岸线分段和海域切块划分管辖范围,按照属地管辖管理、执法。探索海域使用权招拍挂试点,积极服务企业海域使用权出资、抵押贷款等行为,推动我市海域资本市场繁荣发展。制定扶持海岛发展的政策性措施,激活海岛资源,推进海岛有序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海岛生态型开发。争取国家支持,增加远洋渔船建造、公海渔业捕捞配额。做好渔业政策保险、燃油补贴等工作,落实惠渔支渔政策。

  六是机关建设保障。加强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理论学习和党章教育,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大力加强系统党风行风政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管事、管人、管权制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化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构建惩防体系,坚持反腐倡廉工作常抓不懈。不断转变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坚持厉行节约,强化调查研究,减少会议,精简公文,强化和改进调查研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运行流程,细化完善公文处理、会议组织、督查落实、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科学发展考核意见,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机关政务运行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