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
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高雄路18号海洋大厦19层1905房间);邮编:266071;电话:85887270;传真:85885692。
一、概述
2012年市海洋与渔业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政务信息工作实现了有序开展,为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提供坚实保障。
1. 完善工作机制。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解决工作实际问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 丰富公开形式。一是推进网上公开服务便民。公众通过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络、信函、传真及当面口头可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截至目前,我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浏览量达83000次。二是公开“领导信箱”和“监督投诉”、“政府热线”等渠道,接受群众咨询、投诉。本年度通过“领导信箱”接受咨询9次,政府服务热线转办件138件,网上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答复率100%。三是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发布事件情况。在6月份浒苔应急处置期间,我局协调市委宣传部先后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及时通报浒苔处置工作情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及时发布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展,定期定向发布了12条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同时还在青岛晚报发布一版面有关报道。五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编制了《青岛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每年定期发布;通过青岛人民广播电台设立了《关注蓝色国土》专栏,每天早上6:20播报青岛海洋工作专题新闻;在青岛电视台开播《海洋预报》、《乡风海韵》等栏目,及时播报海洋与渔业工作动态和服务信息,受到社会各界和市民的一致好评。
3. 强化监督管理。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每半年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一次专题检查,局办公室、监察室每月对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并设立专门投诉电话,负责受理和查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有效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同时,局《保密制度》中专门制定了“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制度”,对文稿审核时涉及的密级、是否公开等事项做了明确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细致严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程序和依据上网公布,方便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确保对社会公开承诺的有效落实。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6条,其中:公文法规52条,工作动态信息186条,业务信息125条,人事信息14条,规划计划等其他信息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及时办理并答复,申请人表示满意。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受理电话咨询36次,网站领导信箱咨询9次,无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局现有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总数4人,其中,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3人。2012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预算。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干部职工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对网站的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