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7-06-22
背景:根据《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文昌鱼资源保护和规范保护区的管理,特制定《青岛市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1.问:什么是文昌鱼?
答:文昌鱼是隶属于脊索动物门的鱼形动物,形似小鱼,无头,两端尖细。体侧扁,半透明,脊索贯穿全身。前端有眼点。口藏于口笠内,具背、臀和尾鳍,腹部有1对腹褶。它半截下身埋在沙中,仅以前端露出沙外,白天半截身体躲在沙砾之中,依赖水流带来浮游生物及硅藻、植物供它吃食;晚间是它它离开沙窝,如同离弦的羽箭弹射到水面活动,一旦遇到惊扰,又游回沙滩窝内。文昌鱼游泳时以螺旋形方式前进。文昌鱼雌雄异体,雌雄文昌鱼在外形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一般根据生殖腺来区分文昌鱼的雌雄,精巢乳白色,卵巢呈柠檬黄色。5~7月为文昌鱼生殖季节,一生中可繁殖3次,其中以最后一次产卵最多。寿命约2年8个月左右。
文昌鱼分布很广,遍及热带和温带的浅海海域,其中尤以北纬48°至南纬40°之间的沿海地区数量较多。它们对底质要求比较严格,通常仅局限在有机质含量低的纯净粗砂和中砂中。在中国,文昌鱼分布于青岛、厦门、南海北部湾等地。青岛胶州湾口外及前海海域是世界着名的文昌鱼栖息和繁殖地,特别是南沙海域是目前青岛海区文昌鱼数量最大的海区,根据黄海水产研究所2017年春季调查显示,其栖息密度达到40尾每平方米。
文昌鱼是无脊椎动物进化至脊椎动物的过渡类型,也是研究脊索动物演化和系统发育的优良科学实验材料,具重要科学价值。文昌鱼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与商业性开发活动。
图1雄性文昌鱼
图2 雌性文昌鱼
2.问:青岛市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在哪里?
答:青岛市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于2004年8月获青岛市政府批准建立(青政字〔2004〕78号文),是以保护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文昌鱼及其栖息环境,保护和恢复该区域生物多样性为主要目的,集物种保护、科研、宣传教育为一体的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位于胶州湾口外海域,临近我市城区和港口区,海域内有进出胶州湾的主要航道和锚地,地理位置较为重要。保护区由海域及其底土组成,总面积61.81 km2,包括以下四点连线所封闭的区域:N35°57'00",E120°20'15";N36°01'00",E120°20'15";N36°01'00",E120°25'49";N35°57'00",E120°25'49"。
根据自然环境、文昌鱼资源状况和保护管理工作需要,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以南沙为中心,总面积13.41 km2,包括以下四点连线所封闭的区域:N 35°58'54",E 120°21'06";N 36°00'12",E 120°21'06";N 36°00'12",E 120°24'49";N 35°58'54",E 120°24'49"。缓冲区总面积23.99km2,包括以下四点连线所封闭的区域(不包括核心区面积):N35°57'45",E120°20'25";N36°00'30",E120°20'25";N36°00'30",E120°25'19";N35°57'45",E120°25'19"。实验区总面积24.41km2,包括以下四点连线所封闭的区域(不包括核心区、缓冲区面积):N35°57'00",E120°20'15";N36°01'00",E120°20'15";N36°01'00",E120°25'49";N35°57'00",E120°25'49"。
3.问: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是什么?
答:文昌鱼保护区海域是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文昌鱼的栖息地,同时也是多种鱼虾类的产卵、索饵、肥育场和鱼类洄游通道,其渔业地位十分重要和敏感。其保护对象包括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文昌鱼及其栖息环境,以及该海域的底栖海洋生物资源及其生活环境,以使该海域及临近海域的海洋生态系统保持天然状态。
4.问:谁负责管理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
答: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为保护区的行政主管部门,青岛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为保护区的管理机构。青岛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于2004年7月经青岛市政府批准成立,2007年1月通过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具有明确法律地位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中心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4名,中级技术人员9名。
5.问:在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可以开展哪些活动?
答:核心区实行封闭式保护,禁止任何人进入。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主管机关批准。缓冲区可进行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实验区为保护区最外域部分,可以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拍摄影片、旅游、垂钓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在该区内进行开发建设应先征得保护区管理机构及主管机关同意。
在本保护区从事科研和教学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将取得的成果(包括图表、照片、录像、资料、论文等)副本或影印件交保护区管理机构存档,标本的采集应按保护区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
6.问: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禁止从事的活动有哪些?
答:兴建排污口,倾倒废物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投掷爆炸物品;未经许可捕捞、采集文昌鱼;擅自移动、搬迁和损坏保护区设施和标志物;擅自设置建筑物及其他永久性设施;挖取海沙;底拖网捕鱼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海洋生物资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