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31
局属各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行为,保障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制定了《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14年 12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7日。
附件: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明细表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