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清单-行政确认类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2000700903-008
权力事项名称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主体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实施依据 1.《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
2.《关于印发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火字[2009]152号)。 查看详细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企业出认定申请→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确定拟认定名单→网上公示→公布并颁证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无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
需提交材料 1.《青岛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论述;
3.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管理章程;
5.经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6.企业工作场所证明复印件(企业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7.国际资质认证证书;
8.企业上年度销售/服务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协议书等材料,其中离岸外包业务需提供银行结汇或外汇收入核销等外汇收入证明(需提供总额占企业当年总收入30%以上的票据)、在岸外包业务需提供销售或服务发票等相关凭证(需提供与外汇收入核销证明总额之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70%以上的票据);
9.企业员工花名册;
10.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软件着作权证书等;11.客户评价等。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办机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青岛软件园管理办公室;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88号12号A座502室;
联系电话:0532-85938025。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机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监察组;
地址:香港中路11号;
联系电话:0532-8591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