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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2000700903-008 | ||
权力事项名称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 ||
权力类别 | 行政确认 | ||
实施主体 |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 ||
实施依据 |
1.《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 2.《关于印发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火字[2009]152号)。 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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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流程 | 企业出认定申请→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确定拟认定名单→网上公示→公布并颁证 | ||
办理期限 | 法定期限:无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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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青岛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论述; 3.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管理章程; 5.经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6.企业工作场所证明复印件(企业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7.国际资质认证证书; 8.企业上年度销售/服务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协议书等材料,其中离岸外包业务需提供银行结汇或外汇收入核销等外汇收入证明(需提供总额占企业当年总收入30%以上的票据)、在岸外包业务需提供销售或服务发票等相关凭证(需提供与外汇收入核销证明总额之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70%以上的票据); 9.企业员工花名册; 10.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软件着作权证书等;11.客户评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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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否 | ||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 承办机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青岛软件园管理办公室;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88号12号A座502室; 联系电话:0532-85938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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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 监督投诉机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监察组; 地址:香港中路11号; 联系电话:0532-859114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