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清单-行政确认类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2000700903-007
权力事项名称 青岛市创新型企业认定
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主体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实施依据 《关于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加快高新技术高端产业发展的意见》(青发【2010】6号)三(6) 查看详细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企业上报申请材料→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完成审查→发布认定通知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无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
需提交材料 1.《青岛市创新型企业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证书、资信等级评定证书;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科技支出与科研成果情况表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研发费用支出的相关报表等;
4.市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相关认证评级(评比)证书,专利或着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技术标准批准文件;
5.企业(科技)发展规划,创新管理、薪酬激励制度、奖励表彰制度及激励、奖励制度落实情况等;
6.其它相关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办机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处,青岛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
联系电话:0532-88728799。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机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监察组;
地址:香港中路11号;
联系电话:0532-8591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