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清单-行政确认类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2000700903-005
权力事项名称 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
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主体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实施依据 《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六章第四十五条。 查看详细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向所在区(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并上报申请材料→区(市)科技局审查、优选后统一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及材料进行考查评审→市科技局审核并认定合作基地→授牌和“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命名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无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需提交材料 《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拟留件,下载地址:http://www.qdstc.gov.cn/fs/notice/2012031
2.htm)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办机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处;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
联系电话:0532-85911346,85911985。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机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监察组;
地址:香港中路11号;
联系电话:0532-8591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