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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2000700903-005 | ||
权力事项名称 | 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 | ||
权力类别 | 行政确认 | ||
实施主体 |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 ||
实施依据 | 《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六章第四十五条。 查看详细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流程 | 向所在区(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并上报申请材料→区(市)科技局审查、优选后统一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及材料进行考查评审→市科技局审核并认定合作基地→授牌和“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命名 | ||
办理期限 | 法定期限:无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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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拟留件,下载地址:http://www.qdstc.gov.cn/fs/notice/2012031 2.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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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否 | ||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 承办机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处;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 联系电话:0532-85911346,8591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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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 监督投诉机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监察组; 地址:香港中路11号; 联系电话:0532-859114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