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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2000700903-002 | ||
权力事项名称 | 青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 ||
权力类别 | 行政确认 | ||
实施主体 |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 ||
实施依据 | 《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六章第四十五条。 查看详细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流程 | 企业填报材料→初审筛选→专家论证→签订任务书→启动实施→评估→验收认定 | ||
办理期限 | 法定期限:无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1年后评估,2年后验收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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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青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www.qdstc.gov.cn或www.sipc.cc,原件,一式七份,拟留件); 2.《青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www.qdstc.gov.cn或www.sipc.cc,原件,一式七份,拟留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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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否 | ||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 承办机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综合计划处,青岛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88号青岛软件园12号楼B座6楼; 联系电话:0532-88728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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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 监督投诉机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监察组; 地址:香港中路11号; 联系电话:0532-859114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