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清单-行政确认类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2000700903-002
权力事项名称 青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主体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实施依据 《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六章第四十五条。 查看详细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企业填报材料→初审筛选→专家论证→签订任务书→启动实施→评估→验收认定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无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1年后评估,2年后验收认定。
需提交材料 1.青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www.qdstc.gov.cn或www.sipc.cc,原件,一式七份,拟留件);
2.《青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www.qdstc.gov.cn或www.sipc.cc,原件,一式七份,拟留件)。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办机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综合计划处,青岛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88号青岛软件园12号楼B座6楼;
联系电话:0532-88728989。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机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监察组;
地址:香港中路11号;
联系电话:0532-8591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