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处罚类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2000212910-01
权力事项名称 对未按规定报告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备的运转情况或者污染物的排放、处置情况,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实施依据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 查看详细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意见审批→行政处罚意见告知(听证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结案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青岛市市南区高雄路18号海洋大厦20楼0532-85883207、0532-85885872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监察室0532—85890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