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处罚类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2000200523-011
权力事项名称 对建设废物排放量大、污染重、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项目的或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厂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市经济信息化委
实施依据 《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第三十五条 查看详细
办理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处罚前告知→听取陈述申辩→组织听证(符合听证情形)→集体讨论(情节复杂或重大处罚)→做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办机构:青岛市节能监察中心;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镇江南路8号;
联系电话:0532-83864071,0532-83861332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机构: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办公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投诉电话:0532-859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