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清单-行政监督类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2000905202
权力事项名称 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
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实施主体 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实施依据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82号)、《青岛市金融发展促进条例》 查看详细
监督流程 建立健全监管信息采集和报送制度,确保监管信息采集和报送渠道的畅通→主要部门要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上级部门可向下延伸检查→市级主管部门要每年至少2次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必要时可由联席会议各部门联合开展检查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监管一处,0532-85912158、85911253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处859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