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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2000905201 | ||
权力事项名称 | 融资性担保公司日常监管 | ||
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
实施主体 | 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 ||
实施依据 | 《国务院关于修订〈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2009年国务院令第548号)、中国银监会等七部门《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第3号令)、《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鲁金办发〔2010〕9号)、《青岛市金融发展促进条例》 查看详细 | ||
监督流程 | 建立健全融资性担保公司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制度和监管记分制度,对经营和风险状况进行持续监测→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可以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 ||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 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监管一处,0532-85912158、85911253 | ||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 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处859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