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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2000206314 | ||
权力事项名称 | 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对异议作出答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 查看详细 | ||
办理流程 | 立案——调查——调查报告——告知——听证——处理——送达——执行——结果——归档 | ||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85916655\,85916937 | ||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85916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