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清单

招标备案- 实施依据详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关于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的通知》(青编字【2013】20号)1、机构设置及职责: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权限内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检查交易项目是否具备交易条件,审核相关交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