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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的奖励- 实施依据详细
《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第七条 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奖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政执法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颁发。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7号 邮政编码: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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