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清单

对未按规定标写船名、船号、船籍港,没有悬挂船名牌的处罚- 实施依据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标写船名、船号、船籍港,没有悬挂船名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