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清单

对农机化各类专项资金投放与使用的监督- 实施依据详细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农机补贴专项由财政部和农业部共同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农机管理部门组织落实。农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实施方案、制定补贴机具目录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