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清单

软件企业上规模奖励- 实施依据详细

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青岛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软件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青发[2012]7号)六、培育一批核心企业群体和知名品牌(十三)培育一批核心企业群体。打造一批领军企业。重点支持10家规模大、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居领先地位的领军软件企业,支持其创新管理机制和发展模式,发展成竞争优势突出、辐射带动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一批高成长企业。重点培育3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增长速度快的高成长性软件企业,支持其提高规模化经营能力和水平,成为促进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发展一批特色企业。每年选择50家符合产业发展方向、配套服务能力强的中小软件企业,支持其与大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等多种方式,开展专业化协作配套,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对确定的10家领军软件企业、30家高成长性软件企业、50家特色软件企业,在技术创新、技术中心和试验室建设、人才培养、企业上市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年软件业务收入新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对年软件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的企业,给予企业经营团队特殊贡献奖励。对新入选“中国软件100强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十大创新软件企业”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