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施工信息公示

青岛市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施工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8

一、项目工程概况表

工程名称

青岛市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

工程地点

青岛市大公岛

建设依据

青发改能交审[2015]13号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主要

负责人

于成璞

邮政编码

266071

电    话

85886981

通讯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高雄路18号海洋大厦17-20层

勘察单位

青岛海洋地质工程勘察院

资    质

综合类甲级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

张剑

设计单位

中交天津港湾工程设计院

青岛市公用建筑设计院

资    质

水运行业甲级;建筑工程甲级、市政一级、园林风景乙级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

荆昆

代建单位

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资    质

综合资质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

崔冬冬

监理单位

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资    质

建设部综合资质、水运甲级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

徐希庆

施工单位

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    质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二级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

张晓宏

 

二、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


三、施工单位工作职责

  a、项目经理

  (1)对本项目部的工程产品、服务质量负全责,确保顾客满意。

  (2)确保人力资源的提供及人员培训。

  (3)核准项目部的组织机构设置、职能分配,批准项目部编写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负责项目部物资采购和人办资源配置、培训的重大问题的内外接口及协调。

  (5)负责向员工传达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确保员工理解和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6)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各项质量活动均处于受控状态。

  (7)授权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分管财务部、综合部、合约部,并对分管业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

  B、总工程师

  (1)对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检验和试验管理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并负责其重大问题的内外接口及协调工作。

  (2)负责解决施工生产中的技术问题,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

  (3)组织对一般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4)组织项目部内图纸会审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设计交底。

  (5)分管质检部。

  (6)检查、监督分管业务部门相关的质量管理工作,保证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7)监督执行与项目业务范围及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以及管理性文件。

  C、项目副经理

  (1)组织实施单位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主持生产调度会,解决施工生产问题。

  (2)对项目部的施工调度、生产计划管理、安全管理、设备调配管理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并负责其重大问题的内外接口及协调工作。

  (3)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检查、督促全体员工履行好安全责任。

  (4)分管工程技术部、安全部、机务部、物资部、

  (5)检查、监督分管业务部门相关的质量管理工作,保证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D、工程部

  (1)负责施工生产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施工产值的统计工作。

  (2)组织日、周生产计划会,参与经济活动成本核算。

  (3)负责工程施工的基线测量、定位放线等测量工作。

  (4)负责工程施工情况报告及工程施工日志的编写。

  (5)组织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参与单位工程验收。

  (6)负责施工过程、产品、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填写分项工程自检表、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表,并及时移交给质检人员,参与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初验。

  (7)负责收集施工过程中顾客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的满意程度的信息,并配合有关部门受理顾客投诉事项。

  (8)负责施工过程半成品、成品标识的实施工作。

  (9)负责项目部节能降耗工作、施工废弃物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协助安全处对噪声、废气和污水控制的管理。

  (10)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交底工作,组织典型施工。

  (11)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2)负责设计变更的实施,参与技术质量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协助项目总工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问题。

  (13)负责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收集、分发、更改等控制工作。

  (14)组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

  (15)负责执行与项目部业务范围及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以及管理性文件。

  E、环安部

  (1)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计划,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

  (2)管理劳动保护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及考核工作,组织安全学习和培训工作。

  (3)对本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员工遵守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

  (4)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及归档工作,参与工伤鉴定。

  (5)组织每月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文件和资料。

  (6)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制订防台防暑降温措施、紧急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综合管理体系在本系统贯彻实施,组织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

  (8负责组织、监督和指导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督促施工单位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实施控制。

  (9)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视和测量、运行控制、不符合控制的归口管理。

  (10)负责编制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

  (11)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审批施工现场专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指导编制环境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2)负责对项目部噪声、废气和污水控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13)负责劳动保护与防护的管理,参与职业病鉴定。

  (14)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防护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

  (15)协助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检查交底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违反安全的情况,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6)发生安全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尽快报告和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护措施。

  (17)督促检查所属工程队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18)协助开展安全月活动以及上级布置的各项关于安全的活动,参加安全评比活动。

  (19)接受上级及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审核。

  F、质检部

  (1)负责结构材料、半成品、产品的检验及检验试验状态的监督管理工作。

  (2)参加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3)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工作。

  (4)负责工程检验资料的收集、竣工资料的整理、统计、评定、归档工作。

  (5)负责不合格品的管理。

  (6)负责项目部规范、标准等文件和资料的接收、分发、借阅等管理工作。

  (7)接受上级及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审核。

  (8)组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

  (9)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持续改进工作的实施。负责检查、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岗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10)负责质量体系文件的发放和管理,确保各相应场所使用有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1)负责组织编写项目部的岗位质量职责、有效文件和资料清单和项目部适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2)负责质量计划的编写工作,参与编写施工组织设计、供方评价等工作。

  (13)负责统计技术的管理工作。

  (14)组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

  (15)配合审核组对质量审核中本项目部的不合格项进行跟踪验证。

  G、后勤保障部和资料室

  (1)负责办理上级部门来往文件和顾客、设计方等外部来往的文件和资料接收、发放、保管、归档等控制工作。

  (2)负责项目部通讯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3)负责项目部的日常办公设施、用品的管理工作。

  (4)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国防教育,认真落实保密工作。

  (5)实行有关办公管理制度,审核项目部发文稿件,负责文件和资料打印、收发管理及传阅工作。

  (6)负责劳动力调配和培训的管理工作。

  (7)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并保存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8)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培训工作,建立并保存质量记录。

  (9)负责各种证件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做好招用民工的管理工作。

  (10)督促和检查现场劳动力使用情况及定额执行情况。

  (11)负责职工食堂、基地及医疗、救护室的日常管理管理工作。

  (12)负责创建文明工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13)负责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和管理水平。

  (14)负责项目部内、外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综合性文件的归口管理,并妥善保管及有效利用。

  (15)负责项目部车辆的管理、调度、安全使用,控制好车辆的废气排放及噪声污染。

  (16)负责项目部职工的医疗及体检组织管理工作。

  (17)负责项目部办公楼安全用电、电梯安全使用及节约用电用水、生活废弃物的管理。

  (18)归口管理本项目部职工宿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对施工现场的职工宿舍和饭堂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H、器材部

  (1)根据物资需要计划,负责采购材料的供应工作。

  (2)负责采购材料供方调查和评价,建立合格供方名单。

  (3)负责采购合同的拟定、洽谈和实施管理。

  (4)负责采购物资的验收、搬运、入库、储存、发放、回收等工作。

  (5)负责采购物资、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工作。

  (6)负责收集采购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填写到货记录交质检人员。

  (7)负责物资统计工作,健全各类物资统计台帐,管理文件和资料。

  I、财务部

  (1)提供综合管理体系运行资金,确保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专项费用的开支。

  (2)负责资金调集与分配,保证生产和质量工作的财力保证。

  (3)参与竣工工程决算,并积极收取工程款。

  (4)负责会计凭证和帐表的收集、分类、整理、存档等工作。

  (5)负责项目部的工资管理,做好报表统计工作。

  J、试验室

  (1)负责结构材料、施工过程、半成品和最终产品的试验工作。

  (2)负责施工过程中材料的抽样试验、在施工过程中对配合比原材料质量进行监控,负责日常的试验工作。

  (3)负责根据试验通知书,选用适用适宜的试验规范、方法及时进行试验。

  (4)及时报送试验资料,并负责试验方面的竣工资料的收集、保存、移交。


四、施工单位主要管理制度

  根据项目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建立了《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制定了各种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工程质量评定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责任制、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廉政建设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

  

五、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对整个项目实施跟踪监测。针对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的内容要求,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跟踪监测,设计相应的修复前、后效果对比指标(包括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指标及图片图像资料等),对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

  跟踪监测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实施时间为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需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进行调整。

  2016年10月:完成资料调研收集,编制实施方案,并修改完善。

  2016年10月~2016年 11月:开展现状监测;并进行阶段性现场考察,了解项目实施前情况。

  2016年11月~2017年11月:开展施工期跟踪监测;编制阶段性《现状调查与跟踪监测评价报告》。

  2017年12月~2018年11月:开展项目实施后跟踪监测,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监测;编制《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报告》与《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