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8-03-13

  2017年,市海洋与渔业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加快实施海洋与渔业新旧动能转换,海洋综合管理和现代渔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全市近岸海域水质总体良好,98.5%的海水水质符合优良标准。全年水产品总产量121.7万吨,实现产值170.2亿元[1]。

  一、坚持陆海统筹、综合治理,“美丽海湾”建设全面展开

  围绕构筑“三湾三城”的海湾型城市新格局,总结提升胶州湾保护工作经验,探索海洋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新模式,加快建设“美丽海湾”,推进海湾功能永续利用,为国际湾区都会建设提供基础支撑。胶州湾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水质优良比例稳步提高,海域优良水质面积达到71.8%,比5年前提升25.4%。一是健全治理责任体系。创新海湾管理保护机制,市委、市政府发布实施《关于推行湾长制加强海湾管理保护的方案》,在全国率先推行湾长制。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陆海统筹、湾区统筹、河海共治,建立健全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海湾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共同推动海湾管护和治理。二是实施蓝色海湾整治工程。编制完成《胶州湾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推进“南红北柳”滨海湿地修复工程,组织胶州湾西翼段、红岛南岸段、西海岸红石崖段重点岸线整治修复,共整治岸线14公里,修复滨海湿地面积84万平方米,恢复生态廊道植被63万平方米。三是提升海湾监管能力。开展“智慧胶州湾”项目,建设胶州湾综合管理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整合优化胶州湾水质监测站位,完成胶州湾环境容量及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组织胶州湾多期遥感影像数据制作。四是营造海湾保护良好氛围。成功举办以“海陆统筹、湾河共治”为主题的省海洋生态文明专家行青岛行活动,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同济大学等专家为我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建言献策。加大海湾保护宣传力度,启动胶州湾历史文化资源调查研究,与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胶州湾纪事》广播专题纪录片,利用新传媒开展“最美海湾”主题享读活动。

  二、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实施

  深入开展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积极实施基于生态保护的海洋综合管理,坚持科学利用海洋资源、合理布局海洋空间,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一是科学利用海域海岛资源。省海洋功能区划青岛部分获国务院批复,加快修编《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组织编制《青岛市海域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严格落实国家围填海管控办法、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对全市重点围填海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做好青连铁路、地铁8号线、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等重点项目用海服务,帮助企业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近20亿元。加快实施大公岛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和灵山岛、竹岔岛、斋堂岛整治修复项目,组织完成62个海岛标志修复。加强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沿海区市均成立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中心,海域动态监管组织体系和运行效能进一步优化。二是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贯彻意见,严守海洋生态红线。健全海陆统筹保护海洋环境工作机制,与市环保部门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沟通合作机制,及时发布《2016年青岛市海洋环境公报》。组织开展13个专项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系统稳定运行。推进海洋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西海岸国家级海洋公园总体规划》《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总体规划》获国家海洋局批复,制定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和文昌鱼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三是强化海洋防灾减灾能力。预报减灾与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完成海洋预警报能力升级改造,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成果连续5年获国家海洋局考核优秀等次,组建市海洋减灾中心并全面运行,协调开展浒苔处置联防联控和源头防治,健全“四位一体”的监视监测体系和“三道防线”的应急处置体制,优化“2+X”海上浒苔打捞处置模式,严格区域网格化管理,实施精准高效打捞,清理海上浒苔9.2万吨,最大限度减少浒苔到岸率,浒苔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协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支持总投资29.3亿元的海洋生物、海洋装备等44个示范项目,参与企业主体达到100家,助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共同推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建设,2017年黄岛论坛成功举办,成为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载体。市政府、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三方签署协议,共建绿潮防治实验室和海湾生态环境保护与整治实验室。与市统计局、蓝办等三方建立海洋经济发展监测合作机制,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提升海洋经济运行和分析评估水平。成立青岛市海洋科技成果推广中心,搭建海洋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平台。

  三、坚持转换动能、提质增效,蓝色粮仓建设深入推进

  积极落实市政府“一业一策”工作部署,加快实施渔业新旧动能转换工程,研究制定《渔业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蓝色粮仓建设质量效益,推进现代渔业转型升级。一是远洋渔业发展再创佳绩。实施产业精准招商,成功引进山东中鲁远洋渔业公司总部落户青岛,成为青岛渔业企业中唯一的上市企业。积极推进远洋渔业开发合作,10家企业与12个国家建立合作项目。目前,全市注册远洋渔业公司31家,发展远洋渔船163艘、作业渔船109艘,全年完成远洋捕捞量14.1万吨、产值15.2亿元,是五年前的45倍。投资超过百亿元的中国国际(北方)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二是海洋牧场建设持续推进。全市建成10处休闲型海洋牧场和全省首个公益型海洋牧场,其中6处获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大力实施渔业资源修复,共安排各级资金2400多万元,放流苗种16.6亿单位,再创历史新高,放流综合投入产出比达到1:5。三是水产健康养殖稳步发展。稳定发展陆基工厂化养殖,积极发展深远海抗风浪网箱养殖,引导养殖设施设备和池塘标准化升级改造,加快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和先进技术,全市建成工厂化养殖105万平方米、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380个。加快良种良法示范推广,推荐“中海1号”条斑紫菜等3个水产品种参加国家新品种评定,指导500个渔户实施示范面积20万亩。四是休闲渔业品牌渐成亮点。积极推广“渔夫垂钓”海钓品牌,全市创建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1处,省级休闲海钓基地2处,省级休闲海钓场4处,面积近20万亩,新创2个国家级示范性渔业文化节庆,休闲海钓逐步成为岛城海上旅游产业“新名片”。全球第二大水产贸易展览会—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连续四年在我市举办,吸引了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展商来青参会。

  四、坚持综合管控、强本固基,“三个安全”建设更加稳固

  着眼于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突出“根上治理、面上管控、效上提升”,着力维护好海洋生态安全、渔业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是海洋生态管控有力有序。组织开展“海盾”“碧海”“护岛”“护渔”专项行动,突出“三湾一线”(胶州湾、崂山湾、灵山湾和市区前海一线)执法监管,强化源头、精准、综合治理,健全依法、长效、严管体制,全年查处违法用海案件15起、渔业违规案件582件,清理禁用渔具3.4万套。积极落实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针对伏季休渔政策调整,坚持“岸巡海查、重点防控、区域盯守”,从严从重打击渔船违规出海捕捞行为,休渔期间共查获违规渔船493艘、罚款387余万元,为上年两倍,联合执办了我省史上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入刑案,伏休成效明显,渔业资源种群数量明显增多。严格落实捕捞渔船“双控”管理制度,争取国家渔船拆解经费3500万元,通过“禁、废、转、改”,推进渔船“小换大、旧换新、木换钢”,重点扶持150马力以上渔船更新改造和建设,拆解渔船114艘、报废功率2900千瓦,更新改造渔船84艘。二是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推进渔业安全装备配置工程,为渔船装载“北斗”定位终端1406台、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1586部。组织渔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隐患排查等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开展渔船非法载客、休闲海钓船等专项整治,依法没收、拆解涉渔“三无”、套号、假号船舶37艘,组织全市渔业安全培训9期、培训4000多人,渔业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向好态势。严格执行国家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申报审核渔船4504艘,发放油价补贴资金1.35亿元,补贴发放率达100%。认真落实政策性渔业保险,渔民入保率达95%,渔民人均保额48万元。三是水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突出监管责任化、生产标准化、抽检严格化,新创农业部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2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3个,总量分别达到109个和126个。加大水产品质量抽检覆盖面,对全市国家级种业示范场及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监管率100%,年内完成水产品抽检995批次,合格率达到99.7%,确保让市民吃得绿色、安全、放心。

  五、坚持主体责任、严抓严管,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认真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落地生根。一是从严抓思想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交流辅导、理论考试等方式,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年初举办理论学习读书会,全年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12次,党委成员按要求讲党课。强化党员学习培训,坚持周五机关理论学习日,积极组织干部网络在线学习,开展了局党员应知应会理论考试。强化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认真贯彻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二是从严抓管党治党。开列党建工作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局党委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梳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列入清单的事项提交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制订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目录,举办了党务专题培训,对党支部会议记录、党员理论学习记录集中检查,全面规范基层党的组织生活。积极支持驻村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累计协调扶贫资金175万元实施帮扶,加强与社区结对共建成效。三是从严抓廉政监督。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确保两个责任细化明晰。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内部监督,在全局开展涉海涉渔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回头看”,年内两次组织局内部监督检查,共梳理出不规范问题142项限期整改落实。在全局组织开展廉政谈话,逐一提出意见和提醒建议。从严组织指导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填报个人事项。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局属单位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对外签订合同均经合法性审查,制定实施《采购工作流程》,加大涉渔项目等市级资金转移支付方式力度。四是从严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不断转变机关“四风”。强化机关作风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进行常态化抽查,开列负面事项清单纳入局内部考核。积极开展政民互动活动,全年承办“三民”活动、民生在线、行风在线、网络在线问政等常态化政民互动活动7次。深入推进职能转变,梳理发布公共服务事项22项,“零跑腿”事项23项、“只跑一次”事项10项。我局继续保持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局属四个单位全部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

  2018年,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创新+3个更加”工作目标和“一三三五”工作举措部署要求,围绕我市建设国际海洋名城的全球坐标定位,积极实施海洋与渔业新旧动能转换,着力完善海洋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渔业产业体系和发展能力、护海兴渔保障体系和监管能力、机关建设制度体系和运行能力“四个体系、四个能力”,加快建设“美丽海洋”“蓝色粮仓”,推进全市海洋与渔业各项事业率先发展、走在前列。

  一、以推行湾长制为抓手,推进海洋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精细化

  坚持依法管海、生态用海,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优化海洋资源利用,加快建设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美丽海洋。

  健全海湾管理机制。坚持陆海统筹、湾区统筹、河海共治,全面推行实施湾长制,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三级海湾责任体系,优化完善分工明确、层次明晰、统筹协作的湾长制工作机制,为维护海湾生态安全、实现海湾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深入查摆海湾统筹规划、污染防治、生态整治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启动编制全市海湾保护总体规划,深入实施《胶州湾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湾长制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有的放矢综合施策。挖掘胶州湾历史文化内涵,强化海湾媒体宣传推广,加快打造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蓝色海湾治理示范湾。

  科学利用海域资源。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围填海管控、海岸线保护利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和自然岸线管控要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等用海,推进海域保护与利用格局更加优化、海域开发和管理秩序更加规范。落实国家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意见,推进海域、无居民海岛市场化资源配置,有效提高经营性用海市场化出让比例。认真落实总体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和县级海域使用规划制度,发布实施《青岛市海域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加快建设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完成灵山岛二期、竹岔岛整治修复项目。积极参与国家“和美海岛”建设与评选,争取灵山岛、斋堂岛、小管岛申创国家“十三五”生态岛礁建设项目。

  加强海洋生态修复。坚持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并重,开展海岸线核查、分类保护、节约利用和整治修复工作,完成全市海岸线调查统计和现场核查,优化配置和集约使用岸线资源。贯彻执行省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启动开展海洋生态损失补偿金征缴,建立海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蓝色海湾”“银色海滩”治理工程,稳步推进海岸整治修复、“南红北柳”湿地植被恢复等项目,拓展公众亲水生态岸线。加快胶州湾、西海岸国家级海洋公园等海洋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突出海洋污染防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把生态用海闸门,强化海洋环境监控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全面排查入海污染源,建立以海洋监测数据为依据的海湾污染治理倒逼机制,统筹推进海陆污染治理。新建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系统,组织胶州湾海洋生物多样性普查,启动胶州湾、鳌山湾和灵山湾的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估和滨海湿地资源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探索实施胶州湾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确定主要污染物排入胶州湾的总量控制指标。

  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升海洋预警报水平,开展海洋精细化预报和重点保障目标预报,多平台提供潮位、海浪、海温等数值预报产品,及时发布风暴潮、海冰等海洋灾害的预警预报信息。超前做好浒苔监测预警与海上应急处置,推进源头区域联防联控,进一步优化打捞模式、提升打捞效率,减轻浒苔灾害对青岛滨海环境的影响。

  创新海洋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以海洋生物医药、海洋高端装备等产业的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孵化聚集创新为重点,带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实现年均增长15%的目标,培育海洋经济新动能。推进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加强涉海部门合作,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完成全国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发挥海洋科技推广中心平台作用,借助驻青科研院所、高校资源优势,开展海洋科技成果汇集和推介,提升全市海洋与渔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水平。

  二、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为主线,推进渔业产业体系和发展能力现代化

  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市政府“一业一策”工作要求,积极实施渔业行动计划,坚持“引、增、稳、控”发展方针,推动渔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蓝色粮仓”,持续增加绿色、安全、优质水产品供给,努力使渔民更富、渔村更美、渔业更强。

  推进深蓝渔业建设。积极稳妥发展远洋渔业,提高远洋渔业服务能力,加快在建待建渔船的建设进度,争取全年作业远洋渔船达到120艘,年捕捞产值达17亿元。着力引进中水集团等渔业领军企业,持续壮大远洋渔业体量。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加快渔业“走出去”,推动马来西亚渔业产业园等海外综合性渔业基地建设实现突破,深入开展海外养殖、捕捞、加工、经贸等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协调推进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完成一期工程主体施工。积极推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深蓝渔业创新园项目。

  发展水产健康养殖。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理划定养殖区域,稳定基本养殖水域,科学确定养殖容量和品种。积极发展抗风浪网箱、底播增殖、贝藻间养等生态高效养殖模式,突出抓好养殖设施设备和池塘标准化升级改造,大力争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年内新发展工厂化养殖车间1万平方米、深水抗风浪网箱80个。以“三型联动”(项目带动型、企业示范型、基地引领型)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基地示范推广,建立一批良种良法示范点,重点培育1万立方米水体以上的水产良种繁育基地。

  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坚持深耕海洋,合理规划放流区域,加大适合海洋牧场的高效增殖品种投放,加强对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年完成放流规模10亿单位,投放礁体10万空方以上。严格落实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坚持渔船投入和渔获产出双向控制,促进海洋渔业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研究海洋捕捞产能压减意见,通过“禁、废、转、改”,积极组织渔民转产转业工程和渔船更新换代工程,加快推进渔船“小换大、旧换新、木换钢”,重点扶持150马力以上渔船更新改造和建设,年内拆解老旧渔船177艘、报废功率3700千瓦。

  促进渔业产业融合。积极拓展休闲海钓、海岛渔业、渔港经济等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研究制定支持新渔业发展实施意见,大力推进生态良好、效益提升、产业融合、动能转换的新型渔业产业发展。以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为平台,推进“礁、鱼、船、岸、服”五配套,打造海洋牧场升级版,集中扶持海洋牧场多功能平台、观测监控预警、岸基服务配套建设,加快构建集垂钓、体验、观光、美食、科普等于一体的新型海洋牧场建设示范区。依托适宜海岛,综合生态保护、底播增殖、海洋牧场开发等功能,建设新型海岛渔业创新试验区。将渔港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加快传统渔港改造、扩容、升级,完善现有渔港配套设施,提高渔港避风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配置科学、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新型渔港体系,以积米崖、沙子口等国家级中心渔港为依托,拓展渔港功能,规划建设集文化、休闲、娱乐、餐饮、商业于一体的“渔人码头”,繁荣渔区城镇经济。

  三、以坚持问题导向为关键,推进护海兴渔保障体系和监管能力法治化

  坚持依法治海治渔,巩固海洋督察成果,建立问题倒逼机制,瞄准薄弱领域,着力补齐短板,增强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海洋与渔业发展保障能力。

  强化海洋生态管控。继续开展“海盾”“碧海”“护岛”“亮剑”专项行动,完善海域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分区巡查和日常监管制度,增加海域执法检查率和覆盖面,严厉查处非法围填海、盗采海砂、非法破坏和占用湿地、非法倾倒废弃物、直排污水入海等破坏、污染环境行为。强化重点海湾综合执法监督,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重点整治乱捕乱养、乱排乱放、乱倒乱采、乱行乱游、乱填乱建等“十乱”行为。实施海域岸线“精细化”监管,对“三湾一线”实施重点执法监管,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坚决杜绝侵海行为。强化海洋与渔业执法行为监督,落实案卷评查、重大违法案件会审等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装备配备,推进新型执法装备应用,强化执法指挥调度、海上视频监控、渔船动态监管。

  强化渔业安全管控。推进渔业“港规范、船可控、人平安”行动,加强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配置渔船身份识别系统。突出渔船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集中开展渔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重点组织渔船违规载客、渔船非法营运、休闲海钓船、笼壶作业渔船等专项整治,提升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深入实施涉渔“三无”船舶、非法网具整治攻坚行动,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依法处置涉渔“三无”船舶,坚决取缔禁用渔具。突出伏季休渔严打严治,全面加强海上抓扣、港口封堵,加大执法频次和密度,切实维护伏季休渔良好秩序。认真落实国家燃油补贴政策,积极完善渔业互助保险政策,让渔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强化水产品质量管控。加大抽检覆盖面,全年完成水产品及水产苗种抽检700批次以上,对全市国家级种业示范场及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监管率100%,水产品质量合格率98%以上。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大力开展“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工作。支持引导区市、渔业企业培育创建区域和企业品牌,加大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和渔业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力度,强化质量保障和证后监管,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四、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推进机关建设制度体系和运行能力规范化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尚实干,勇作为,敢担当,形成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海洋与渔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领袖权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全面从严治党。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履职,以更高标准落实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坚持每年两次的内部自查自纠,对梳理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厉行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健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专项资金使用、惠渔补贴发放等领域风险防控体系,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自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作风建设新常态推动各项工作进入新状态。

  强化执行落实。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工作部署与实际效果更加紧密结合起来。崇尚实干、力戒空谈、精准发力,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长抓的韧劲,让海洋与渔业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优化政务运行流程,提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含远洋渔业,其中,国内水产品产量107.6万吨,产值155亿元,本部门统计数据。